微商又出事了火遍朋友圈的这个随便果

最近你的朋友圈有没有被一种神奇的零食“随便果”刷屏?

据说减肥、排毒又养颜,销量杠杠的——

如此高大上的的果子,把它拆开后,长这样——

但监管部门提醒大家,类似“随便果”不能随便买,因为它可能是无证生产,甚至还可能伪造产地和生产日期!

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对厦门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无证生产、伪造产地和生产日期的食品案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原料及生产设备,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罚款.3万元。

据悉,该案是厦门市场监管局近年来查处的罚没金额最高的案件。

去年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同安区集安路的厦门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厂房内,发现数百名工人正在生产“四季优美随便果”,现场存有大量成品和包装物及标签,标签标注原产地为“台湾”。

(现场图片)

鉴于涉案产品多、案值大、案情复杂,支队抽调执法骨干成立了专案组,制定详细周密的查处方案,对案件展开全面调查。

调查结果:

该公司于年6月29日至案发时,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四季优美随便果”(成品盒、半成品盒、散装及袋装的独立小包装“四季优美随便果”.5公斤),且产品的包装袋、包装盒、标签上标示有“产地:台湾、生产商:台湾四季优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内容,生产日期标示“年06月16日”,与实际生产地址、实际生产日期不符。

年9月23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依法将本案移送厦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该公司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其无证生产等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并移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于年5月13日对该案重新进行立案调查,并做出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原料及生产设备,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那么

这种随便果

真的有那么神奇吗?

答案是:

大写又加粗的NO!

随便果疗效没那么神乎

记者看到,在“随便果”的包装上标注为“深圳四季优美随便果”的字样,并标注着“食准字”,但没有标注任何效和作用,不属于保健和药品范畴。

对于“随便果”的功效,连食品专家都发话了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的范志红教授表示,“这种食品或者说是青梅,虽然加了中药,但还是以泻下为主,排毒其实不能靠泻下,长时间的这种反复腹泻,会引起营养不良、面黄肌瘦,时间久了很多症状和不适都会出现,想健康瘦身,还是要遵循科学,不能依靠一两种零食就像瘦身,这个是很不现实的做法。”

记者调查:“随便果”微商涉嫌传销

自从赵女士开始接触随便果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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