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偷盗防疫设备男子被顶格处罚判2年

[新闻页-台海网]

  台海网10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同法)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同安区一男子竟打起核酸检测点电脑的主意,趁夜深无人看管之际溜入检测点盗窃三台电脑。近日,同安区人民法院通过在线庭审,对这起盗窃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毛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元。

  被告人毛某某是多次受到刑事处罚的刑满释放人员。今年9月18日晚,被告人毛某某在同安区新民镇西塘村某核酸检测点,趁无人看管之际,溜进该核酸检测点,将放置在桌上用于核酸检测的3台笔记本电脑盗走。经鉴定,被盗的3台笔记本电脑价值元。9月23日,毛某某在同安区新民镇西塘村附近被抓获,被盗的3台笔记本电脑被追回。归案后,毛某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毛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而且其行为系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盗取防疫设备,应从重处罚;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疫情防控乃全民要事。同安法院根据“从严从快”刑事政策,在程序上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在量刑建议幅度内顶格处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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