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厦门海事局对近日发现的一起游艇超载、适航证书过期且未持有船舶检验证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对游艇经营人、游艇操作人员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罚款、扣证、通报和约谈。4月21日14点50分,厦门鹭江海事处动态监管中心运用“互联网+”手段,在电子巡航过程中,通过CCTV发现辖区海域航行游艇“海**”涉嫌超载,随即指派执法人员现场核查。15:45,执法人员在“海**”游艇刚刚靠妥码头后,第一时间对该船实际乘员进行清点,发现实际搭乘28名旅客及2名船员,共计30人。而“海**”《游艇适航证书》核定的乘员定额为12人,超过核定人数18人,属严重超载违法行为。对于“海**”游艇乘员超过核定人数,执法人员迅速立案调查,在调查中执法人员又发现,“海**”游艇的《游艇适航证书》已于年4月14日到期,且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涉嫌违反《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五条。4月26日,厦门鹭江海事处根据相关规定,对“海**”乘员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船舶经营人罚款人民币元整的行政处罚;对“海**”在海上航行的游艇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船舶经营人罚款人民币元整的行政处罚,给予游艇驾驶员罚款人民币元整并扣留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6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厦门鹭江海事处还对此次严重超载行为进行了通报,约谈码头及游艇俱乐部管理人,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各船艇乘员定额落实客流管控,做好恶劣天气预警和禁限航管理,落实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工作。海峡导报记者崔晓旭通讯员叶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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