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学校补课,交钱还是不交钱

“老师通知我们补习一个月,要交元住宿费,原先我们一年住宿费才元!”昨天,漳州立人学校高三毕业班学生陆续进校报到,准备开始为期一个月的补习,多名学生认为,学校通知交的元住宿费偏贵。

漳州立人学校缴费通知

  

昨天下午,海都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该校来报到的准高三学生,他们均称,学校通知所交的费用,是元的住宿费和元的伙食费。到昨天下午6点,部分准高三年学生已经交了该费用。

而该校刘校长称,学校拟向学生预收的元,主要包含了餐费和教辅材料等费用,并无向学生收取住宿费。

昨天下午4点多,漳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刘副局长已到立人学校调查了解。

走访:学生称被告知高三补习要收元

漳州立人学校高三年级共有18个班,学生总数在人左右。

昨天下午3点半左右,海都记者到立人学校走访,发现许多高三新生从漳华路边下车,背着大包小包的行李,陆续进校报到。海都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学生,这些学生都表示,在暑假放假前,所在班级老师都口头通知了暑假要补习一个月一事,总费用是元,其中伙食费元,住宿费元。

“我刚到学校,还没去交钱,但觉得这个费用有点贵。”一名不愿具名的男同学说,去年,他一年的住宿费才交了元,这一次补习一个月,竟然要交元的住宿费,这让他难以接受。

“老师可能不清楚,学校发的通知,没有具体收费项目。”漳州立人学校校长刘金忠昨称,学校通知高三学生补习要交的元,主要包含了餐费和教辅材料等费用,但不含住宿费。而补习期间要定几套教辅材料,补课时间多长,这些都还没确定。因此,此次补课学生的餐费等费用,无法提前向学生告知,“这些是预收款,多还少补,具体收费情况事后会向学生详细说明。”刘校长表示,将会把此次补课具体收费情况向市教育局和物价局报备。

教育局:各学校不允许有偿补课

昨天上午,漳州市教育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赖垂青称,年7月5日,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包括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等,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将重点查办。但是,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程序、严格标准、规范操作”。

赖垂青介绍,各中小学校不得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否则,学生可以拨打漳州市教育局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但漳州立人学校的收费中,并没有针对补课进行收费,所以不在教育部门的管理范围之内。

物价局:如暑假补课,学生无需再交住宿费

昨天,海都记者从漳州市物价局收费科获悉,年5月份,经市物价局批准,漳州立人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人元/学年(8人间),该标准一直沿用至今。根据年出台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及《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生公寓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学生假期居住在学校公寓内的,学校不得另行收费。如果暑期补课,学校向学生额外收取住宿费,属违规收费。

昨天下午4点多,漳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刘副局长已到立人学校调查了解。

(via海都报记者梁政林深圳文/图)

欢迎长按以下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aixiadaobaoa.com/hxdbjj/1620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