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老司机们一个最新消息:
11月6日起
路过一些路段
停一下
少
停一下
少
办了月卡也经不起这样造啊
估计只有运钞车才有自信走这些路段
发生了啥?
交警部门新增或调整部分交通繁忙路段时段
交通繁忙路段严禁停车
无论驾驶人是否在车上,
违停即罚!
你说等朋友2分钟就下楼
no!
你说停下来抽根烟
no!
你说女朋友生气非要这时候下车
no!no!no!
这些理由通通不成立
早高峰和晚高峰
只要是路过那些交通繁忙路段
必须都得脚底抹油一溜烟开过去
否
。
则
。
1、在繁忙时段内停车的,依法处以元罚款(依据特区规定四十六条第四款规定)
2、在繁忙时段以外时间内停车的,处以元罚款(依据特区规定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
具体是哪些路段哪些时段呢?
小编看了一下
总共7条路段
其中6条路早晚高峰停车要罚
东渡路特殊一点
中午和傍晚停车就要罚↓↓↓
思明区调整的交通繁忙路段及繁忙时段
(1条)
▼
1、鹭江道(厦禾路口至水仙路口路段)较先前晚高峰延长1个小时
新增的交通繁忙路段及繁忙时段
(5条)
▼
1、思明南路(成功大道口至厦大大南校门路段)
2、大学路(蜂巢山路口至演武路口)
3、民族路(成功大道辅道口至蜂巢山路口)
4、演武路
5、蜂巢山路
湖里区新增的交通繁忙路段及繁忙时段
(2条)
▼
1、东渡路(滨北路口至南山西路口,其中滨北路口至仙岳路口为新增路段)
2、东港路(东渡路口至邮轮中心码头公交站段)
如果看到以下标示
证明你的荷包有危险~
赶紧打起12分的精神来
另外,
违停罚款从年开始就升级了
最高能罚到0元!
↓↓↓
厦门经济特区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六条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停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放车辆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或者造成了交通阻塞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二)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三)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车站、网状线区域停车的,处以四百元罚款;
(四)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五)在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车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二倍的罚款。
也就是说,原本罚款元/次,第三次起罚款元/次;原本罚元/次,第三次起罚款元/次;原本罚款元/次,第三次起罚款0元/次。
这世道钱那么难赚
少罚款就是在赚钱了好嘛
少出门就等于致富了
大家一起家里蹲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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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