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酒非卖淫太阳花女王刘乔安涉作伪证

“太阳花女王”刘乔安(本名刘依函)年底遭台媒报道是高档援交妹,检方调查时以证人身份传唤她出庭时,她却坚称是去饭店“卖酒”,还称这说法是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许淑华教的。

检方勘验LINE对话纪录等相关事证,认定她涉嫌作伪证,将她改列伪证罪被告,台北地检署今(29日)依伪证罪将她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年12月10日,台媒报道刘乔安在台北市知名饭店与港男从事高档援交,开价一次10万元(新台币,下同),港男嫖客杀价到3万元,双方议价半小时仍破局。刘乔安收了港男元车马费后,脱掉红色迷你裙换上牛仔短裤离开,相关对谈过程及画面,被假扮嫖客的台媒男记者以密录器拍下。

报道刊出后,刘乔安反驳只是单纯卖酒,质疑遭记者设局,并向检方控告媒体和撰稿记者等人涉嫌妨害名誉、妨害秘密。报道指出,检方在侦查此案时,曾以证人身份传唤刘乔安出庭,她签名具结,针对检方询问她当天去饭店的动机时,她证称是去卖酒,而非报道的去援交。但检方陆续传唤媒体及撰稿记者,并勘验刘乔安被拍的影片,及她与记者间的LINE对话纪录,认定刘乔安称去卖酒的说法不实,因此另签分伪证罪查办。

▲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

至于许淑华控告刘乔安诽谤,台北地检署调查,刘乔安在开庭前已向许淑华道歉,获许淑华撤告,今年7月1日将刘女不起诉。

另,刘乔安先前被控与前室友钟宜姿,和主嫌“戴姐”戴君仪一起安排女子赴欧美、日本等多地卖淫。刘乔案在法庭上认罪,台北地院今年6月30日依妨害风化罪判刑6月,缓刑2年,须缴公库16万元,可上诉。

海峡导报台海中心整合编辑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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