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微商又出事厦门有公司生产随便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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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最近朋友圈里

这款“随便果”很火

据说减肥、排毒又养颜

销量杠杠哒

譬如这样

这么功能强大的“随便果”

颜值一定也不低

咱拆开看看

↓↓↓

长这样?

你确定你不是青梅?

然鹅

嘟嘟想告诉大家一个事儿

这种在   

按照“随便果”的这种销售模式,确实涉嫌传销。

记者查阅发现

随着随便果热卖

代理商的宣传越吹越大

甚至能白发变黑,治疗脚气! 

  

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微商行列中

如何选择靠谱的微商团队

如何安全合法地进行微商活动

是大家最应该了解和注意

即使在厦门

小编搜索发现

也有不少人发帖寻求随便果加盟商

那么

被代理商吵得神乎其神的随便果

究竟是怎么来的?

原产地台湾在中国有出品商和旗舰店

据媒体调查,作为来自台湾的进口食品,随便果生产商为台湾四季优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品商为深圳四季优美贸易有限公司。在台湾四季优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也提到”随便果是一款功能性食品,对治疗便秘,排毒养颜、减肥祛痘等方面效果不错。

虽然在宣传资料中,随便果自称为“功能性食品”,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功能性食品是指具有特定营养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肌体功能,不以治疗为目的的食品。通常来说,功能性食品被称为保健食品。记者调查发现,在“随便果”的产品包装上发现其定位为“糖渍青梅”,在包装上,随便果没有标有代表其身份是保健食品的“小蓝帽”标识,只有普通食品的“QS”认证标识。同时,记者根据产品许可证查询,其产品名称为:蜜饯,这么看来,随便果只属于普通食品范畴。律师声音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杨彬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随便果的销售宣传已涉嫌违规。像随便果宣传中出现“排毒之王”、“便秘克星”等宣传字眼,以及采取消费者食用效果反馈以及十岁以下儿童进行宣传都是涉嫌违规的。

来源:海峡导报,内容自食安厦门新北方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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