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表扬,你怎么看

争锋擂台这两天,巴基斯坦的小伙阿什(Ash)在厦门经历了一件郁闷事:乘坐路公交到终点站厦大翔安校区,钱包不小心丢在公交上,司机捡到却不还给自己,还得去调度室认领;到调度室领完钱包后,却又收到一张要求登报表扬的纸条,让他觉得司机虽然是拾金不昧,不过却带着很明显的目的性。(1月19日《海峡导报》)

正方对正能量应褒奖王锦南周呈铭尽管这样的“求表扬”让人心里不太舒服,但笔者以为没什么不可以的。毕竟,司机捡到钱包是事实,自然应该表扬一下。调度把司机的工号等提供给失主,希望他给媒体打电话表扬一下,这也是在归还钱包之后,虽可看作提醒,但似乎也没啥约束力。换句话说,打还是不打,最终还是要失主自愿。至于必须到调度室归还,也许还有落实程序,核实失主的因素在里面。“求表扬”是通过媒体放大善行,让善行为更多人所知,也能起到“好人有好报”的正面示范作用,只要不强迫对方,笔者觉得还是可以理解的。

反方何必将一锅鲜汤变酸汤?陈家沛这自然是值得点赞的拾金不昧,只是这与人们在大街上捡到钱物后想方设法找到并归还失主还是有点区别,这是公交司机职业行为中应具备的素养。如果司机捡到乘客钱物却不归还,失主必然找公交公司,公司应不会说是私事。因此公交司乘人员拾金不昧,同时是职业要求。如果失主主动向媒体提供线索,让媒体“广而告之”,这当然是好事。假如失主并没这样的打算,应该要“淡定”一些才是。如此要求失主登报表扬的做法,不等于将原本是一锅非常鲜美的汤给做成了酸汤?拾金不昧,不应加上这样一个“小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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