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涉嫌诈骗在逃人员落网长汀
12月21日,长汀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经数日的架网布控、蹲点守候,在大同镇一单元房内将涉嫌诈骗的在逃人员王某抓获归案。
案件连接:年12月11日20时24分,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派出所接被害人吴某报警称:当日,其在经营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某百货店时,一名陌生男子(王某)进来说刷信用卡买东西,但是信用卡欠款不能用,让吴某帮忙还下款之后就到他店里消费并还给他钱,随后吴某就使用支付宝余额通给对方信用卡支付了元,此时王某正在门口打电话,趁吴某没留意的时候就跑了,嫌疑人王某涉嫌诈骗在逃。
上杭幼儿托儿所午睡死亡,老师获刑5年
龙岩上杭2岁幼儿涵涵(化名),在托儿所午睡死亡(导报9月8日报道)。21日,经上杭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陈某(托儿所老师)被判有期徒刑5年。
被子盖住头部致幼儿身亡
经审理查明:年8月24日12时20分许,被告人陈某,在上杭县临城镇松园路2号其经营的小天使托儿所,带幼儿涵涵到床上休息。因幼儿涵涵一直哭闹不肯入睡,被告人陈某便侧身躺下抱着她,哄其入睡,但仍无效。
为不影响他人休息,被告人陈某右手枕着涵涵,用一件被单盖在其头部,左手放在盖着被单的涵涵头上,一同入睡。至14时40分许,被告人陈某醒来后掀开被单欲叫醒涵涵时,发现其脸发白、嘴唇发紫,呼叫无反应,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2岁幼儿涵涵系较柔软的钝物作用于口鼻腔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上述事实,经庭审举证、质证,证据证实。
老师获刑5年赔偿69万元
对此,上杭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在管护被害人涵涵的过程中,应当预见其将被单盖在幼儿头上可能危及生命,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其死亡的后果。
按相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陈某应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幼儿涵涵死亡产生的抢救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及交通费,共计69万多元。
涵涵的父亲表示,一路走来,心很累。目前,女儿还在殡仪馆内,仍无法入土为安,他希望对方能尽快履行法院判决。如果不行,还将继续上诉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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