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最低工资调至1200元 最低加班工资也跟着涨

 -海峡8月3日讯 本月起,在厦员工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等,都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从8月1日起,厦门全市6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统一由1100元提高到1200元。

同时,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从原来的11.60元调整为12.70元。

据介绍,这是继去年较大幅度提高全市各区最低工资标准后,厦门又一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厦门最低工资标准在福建省是最高的,比福州、平潭、泰宁等其他省内地区的1050元、930元、830元,分别高出了150元、270元和370元。

从全国情况看,厦门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已跻身全国前十位。从已经公布的情况看,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是全国最高的,达到1500元。其次是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为1450元。接下来最低工资标准比厦门高的还有南京(1320元),天津、浙江(1310元),广州(1300元),北京(1260元),山东(1240元)。

据悉,厦门此次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200元,综合考虑了对企业稳定发展造成影响的因素,调整后对绝大多数企业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因为,从厦门市人力资源市场薪酬情况来看,现在招一个普工,招聘薪酬基本都在1500元甚至2000元以上,明显高于1200元这一标准。

此外,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厦门市劳动保障投诉中心受理举报劳动违法行为的热线是5110656、5038040。此外,各区也都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具体号码可通过劳动保障热线12333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专家解读小时加班工资随着提高

由于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影响,今后厦门“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也随着提高,本月起全市6区统一由原来的11.60元调整为12.70元,提高了1.1元。

那么,对于全日制用工企业,工人的小时工资是否会受影响呢?

针对该问题,厦门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副处长吴目国指出:受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今后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也提高了。

按照每个月平均工作174个小时来计算,今后劳动者每小时最低工资是6.90元(1200元/174小时),比原来的每小时6.32元提高了0.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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