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漳州一人用捡来的身份证登记住宿,惹

男子用捡来的一张身份证到旅社登记住宿,岂料身份证原主竟是个网上逃犯,结果惹祸上身,追悔莫及。张某(男,41岁,平和人)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被芗城公安分局行政拘留5日。

8月23日下午,芗城公安分局巷口派出所接市局指挥中心指令,赶赴漳州市区胜利东路某旅社抓捕一名叫周某元的网上逃犯。

民警在现场发现登记住宿的男子样貌与逃犯不符,一问才得知住宿的男子张某,是用捡来的身份证登记住宿的。

原来,8月上旬的一天,张某在漳州市区丹霞路艾美百货附近路上捡到一张身份证,便一直随身携带着。23日下午,他到胜利东路某旅社办理住宿时,一时头脑发热,自己身上的身份证不用,竟拿捡来的身份证顶用。

旅社工作人员发现身份证上的人与张某不太像,张某还谎称身份证上的就是自己,现在长胖了而已。没想到登记完毕,张某刚进旅社房间,民警就找上了门。

目前,张某已被行政拘留,而旅社未按规定登记旅客真实身份信息一事正进一步侦查中。

文章来源:海峡导报

漳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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